第114章 不惑之年的爱情(1/2)

总的来,相比金凤超市那个招蜂引蝶的王国莲,刘玉芳从不擦脂抹粉,有时抹在脸上的,不过是防冻霜或治疗皮肤过敏的药物而已,身上穿的衣服,一般是几十元一件的,稍贵一点,就舍不得下手,甚至贵一点的卖回来,一直舍不得套在身上,走亲戚或外出游玩才穿一次,回家后洗干净又珍藏起来。

我妹妹曾经从广东寄回一件毛衣裙,在香港买的,两千多,袖口和裙摆上的毛线装饰极其别致,套在身上,让我眼睛为之一亮,赞叹她是个气质型的美女了,穿出去走一遭,街上的男男女女纷纷回头,而她第二天却悄悄把所有装饰剪掉,就剩下光秃秃的一件裙子,不出的难看,听到我埋怨,却:“这么张扬的样式,穿在身上丢人现眼的,还不如几十元一件的衣服套在身上自在。”

这样的老婆,一心料理铺子,操持家务,从未想到过把自己打扮得更加妖娆,在街上争取更高的回头率,怎么可能与王国莲同类呢?

于是,王国莲事件的发生,对别的店主摊主来,只是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对我,却产生了不的影响,对比之后,心里暗暗给自家老婆加分,找出各种理由,推翻过去有关红杏出墙的论断,以盐巷子里赵和平的观点来看待问题:那个在女人面前口若悬河、装模作样的白脸,曾经靠卖老鼠药发家的,也许并没把她引诱到床上,只不过在我们婚后的第七年,那段日子是她精神上的危险期,正如我每年春季都会渡过一段精神上的危险期一样,她曾经和别的女人一起,坐在斜对门的铺子里,听他反复发表男欢女爱的,经过长时间的洗脑,逐渐把他视为某种完美的情圣,视为能满足女人精神和**的所有需要的超级男人,后来见到我的过激反应之后,才从虚幻的迷梦之中惊醒过来。

也就是,在七年之痒的时间节点上,在我们激烈争吵之后,她的深度意淫适才可而止,随后把虚幻的激情转移到我身上,于是在我们两口子“做事情”之时,她才会情不自禁,突然表现出过去从未有过的身体习惯,而并非从白脸身上获得的身体经验。

然而,要想彻底根除猜疑是不可能的,在白脸的老婆回娘家躲计划生育的三个月里,我夜夜出去泡茶馆打麻将,而刘玉芳带着一岁多的阳阳,几乎从未守在我身边,行踪始终是个谜,何况在此之前,她历来对白脸不怎么感冒,短时间内突然间改变态度,甚至当着我的面,掩饰不住对他的顾盼和留恋,是否有过深度的身体接触,用通俗的话,是否给外面的男人给推倒过,给办了,的确是不清楚的。

猜忌带来的怨毒、嫉恨,类似某种毒药一般的东西,甚至比毒药还毒,前面过,更恰当一点,犹如放射性钚,一旦进入体内,一辈子无法排出,成为生命中永久的痛,难怪某些男人一旦遇上这些倒霉的事情,往往会彻底失控,要么灭了自家老婆,要么灭了外面的那位狗杂种,毁尸灭迹,到最后也毁了自己,这样的例子,每年不知会发生几千上万起,新闻媒体所报道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新菜市内,王国莲闹出的桃色新闻,让我再次回忆起曾经的过去,然而事情已经过了四五年,俗话时间是治愈创伤的良药,到此时,一家子生意兴隆,财源茂盛,都平平安安的,还纠结那么多干吗,于是我心里暗暗试图给刘玉芳平反,找出一些反证例子,推翻曾经的证据链,实在不能排除嫌疑,就尽量朝着有利于她的思路而去,甚至阿一点,自欺欺人也无所谓了。

这年我四十,她三十二。

四十岁,对我来,是个可怕的数字,仿佛青春的岁月还没能尽情享受,时光一晃就过去很多很多了。

二十几岁时,仿佛时间永远用不完,可以尽情挥霍的,人永远不会死的,于是我和许多无知的青年一样,无谓的消耗着宝贵的年华,浪游,赌博,无所事事,蓦然回首,猛然之间,在别人眼里,我已经开始老了。

对于一个不惑之年的大男孩来,没有什么事比变老更可怕了。

我仍然是个超级前锋,业余球赛,一场球得三四十分很平常的,仍然是学生心目中的偶像,仍然是当地顶尖的摔跤手、摩托车手,与人动手,肢体柔韧,爆发力超人,总之我的应激反应和脑瓜子里的思维,完全感觉不到丝毫的退化。

四十岁,一方面,我仍然是个大男孩,也拒绝承认自己正在向中年迈进,另一方面,自从父母离开内地到广东生活,作为一个从娇惯着的独子,结婚生子之后,为了维护脆弱的巢,很多时候不得不独当一面,去适应极其复杂的外界情况,于是,在很多外人眼里,我已经历练成为一个比较老练的男人,而这种老练,换一种法,叫做“懂事”,却是我极不情愿的,甚至甘愿成为刘玉芳眼中的猪脑袋。

总之,到不惑之年,我依旧和二三十岁的朋友待在一起,接触得较多的,是年轻的同事,在办公室里笑话,扮鬼脸,逗得年轻女教师们捧腹大笑,而某些人的势利眼、斤斤计较等等,我视而不见,或根本没在乎过,于是在学校里除了行政班子,跟多数人都合得来,年纪稍的,都叫我“伟哥。”

在外面显得老练,从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假老练,像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