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兑换资料 资料为后文铺垫,不用订阅了(2/3)

月,命在内阁学士上行走,署工部郎。七月,擢署刑部尚书,授镶白旗汉军都统。十月,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二月,复命协办大学士。十四年,金川平,加太子少保。连岁上幸木兰、幸河南、幸盛京,皆命留京办事,迭署左都御史、步军统领。二十年,以目疾乞假,上遣医视疾。屡乞休,命致仕。二十一年,卒,赐祭葬,谥文勤。子阿桂。阿克敦居刑部十馀年,平恕易简,未尝有所瞻顾。一日,阿桂阿克敦曰:“朝廷用汝为刑官,治狱宜如何?”阿桂曰:“行法必当其罪,罪一分与一分法,罪十分与十分法。”阿克敦怒,索杖,阿桂惶恐求教。阿克敦曰:“如汝言,天下无完人矣罪十分,治之五六,已不能堪,而可尽耶?且一分罪尚足问耶?”阿桂长刑部,屡举以告僚属云。3?

看了一遍,没多大用处,无奈只能再看,阿桂,更加郁闷,这位阿玛,功绩都是乾隆二十年以后的,这会子还是靠老子吃饭主啊。

不行只能看乾隆简介,希望能找出一些蛛丝马迹,让自己有空子可以钻。咦,乾隆十三年的常平仓大论战。看来有些意思,所谓的论战,其实已经这是朝廷在乾隆十二年末到十四年初所思索——或者佯为思索——的一个重要问题。乾隆十三年,在重要的稻米集散地——苏州,当时的米价曾达到康熙十九年以后所未有的一个高峰(尽管在乾隆十三年以后数十年中曾屡次被突破)。此时的朝廷,被各地上呈的有关粮食暴动等集体行动的奏折得心绪不宁,以至于无视中国确立已久的司法原则,即所有的死刑判决应该通过最高执法机构的复审过程。在朝廷的眼里,时局要求当政者必须实行严厉的威慑手段,乾隆帝则更愿意将党魁杖刑至死。这类惩罚措施不仅能够震慑百姓,而且还能警告那些潜在的闹事者——煽动民众并不能以不堪粮食高价而被侥幸免罪。2王业键教授已就中国十八世纪著名的米价膨胀趋势提出一种富有说服力的多因解释论。

这一解释,不仅考虑了人口增长和“新大陆”的白银流入等因素,还注意到中国境内铜币产量的提高以及其它影响参数,诸如不断增长的货币需求量。3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当时的汉、满政策顾问同现代学者一样,也有能力从多因角度分析米价膨胀问题;但是,意见的分歧并不在于在什么程度上重视货币供给增长的因素,而是承不承认米价的持续攀升,系政f为了在各县常平仓进行预防储备而从市场上撤回过量谷物所造成。魏丕信教授曾指出,在清朝,“常平仓”不仅如其名称所显示的那样被用来平抑米价,而且更重要地还被用做紧急赈灾粮食的来源。4在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后期,登基不久的乾隆帝为显其睿智而采纳了一位监察御史的提议,即通过出卖“监生”头衔以换取谷物的手段将全国的常平仓储备扩大一倍。(“监生”系国子监的一种有名无实的头衔,可以获取某些特权、机会和豁免权。)县级的捐谷总额(所谓“增定捐监谷数”)由所在各省进行修定。目前的证据显示,定额过程完成以后,全国的捐谷总额为32oo万石左右,而原额则为28oo万石左右,由于两种额度之间不无复叠,所以新储备的实在总额大概是余万石谷物。无论如何,增长幅度巨大。5结果如何?尽管一般说来朝廷的这次捐谷政策未获成功,但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早期,常平仓的储备水平还是有了一些净增长。虽然涨幅不大,但足以让以下的论断获得说服力——长江沿岸各省米价抬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执行“粜三”(每粜卖储存粮食十分之三)原则的政f每年林收后从市场上过多收购谷物来补充常平仓的贮备。这类论断是以监察御史孙灏和卫廷璞以及给事中吴炜和杨二酉为代表的某些官僚提出的。乾隆七年他们终于促使中央政f做出决定,要减少储备定额,采取孙灏所谓“实在可行之数”。6必须清楚,较有智慧的仓储制度抨击者不把目光仅仅放在一种过于简单的量化推论上,即官仓里谷物储备的增加意味着市场供应量的减少,继而导致谷物的昂贵。事实上,必须有人保藏剩余农产品并进行重新分配。但反对仓储制度的j进者建议,这个任务最好留给商人来完成。

乾隆十二年十月,监察御史欧堪善奏称,官方仓储购买行为和米价昂贵之间或许真的存在联系。

他在奏折的序文中,就物价上涨情况对其它三种可能的解释提出了反对理由。乾隆帝的捉刀人似乎借用了这个序文建构起谕旨的谕列举了五种可能的解释,并一一提出回答。

但是,正如岸本美绪教授和其他学者已经注意到的,上谕暗指第五种解释最值得注意,即物价腾贵是常平仓的过量储备造成的(以下所称“仓储说”或“仓储假设皇帝的臣子大部分嗅出这一暗示年间,地方督抚至少上呈了二十七封奏折来讨论米贵的原因。尽管督抚们还提出了许多其他的解释,但总的来说,多数认为有两个因素在起主要作用,即人口增长和仓储制度问题。表面看来,对两种解释的支持差不多,不过实际上,不但至少有十份奏折视人口增长为基本原因,而且对两种解释的看法根本不一样。人口的增长总被认为是“天”造成的,或是本朝善政的表现,因而没人建议应该采取措施试图控制它;提议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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