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比才艺(1/2)

我要让她看看,除了她之外,还有没有女孩子喜欢自己?

她不是说女孩子有选择的权利吗?那好,那孩子有权选择的权利,男孩子也有不是吗?我也要,选一个。 ( .

刚好在我有这个想法的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的发生让我在我们厂里名声大噪。

有一天晚上刚下班,管工跟我们这些工人说,明天厂里停电,歇工一天。工友们一听,一下子沸腾起来。车间里顿时欢声雷动,有敲桌子的,有拍板凳的,有和同事相互拥抱的等等不一而足。

回到宿舍,洗漱完毕,大家都兴奋得不想睡觉。我所住的那个宿舍,男孩子和女孩子就一墙之隔。我们很少的几个男孩子被挤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

上边和外边全部住的是女生。小琴和爱平则住在另外一个宿舍。

我们那个宿舍住了五个人:我,搬运工大个(因为他个子长得很高,大家都称呼他“大个”),杨里等。由于没事可做,我突然来了兴致,想写一篇文章发发感慨,就拿出自己的一本日记,在上面写了起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二十有三,人生已过三分之一也。然仍碌碌无为,惶惶不知终日,心甚痛惜!

十七岁的梦想直到今天才不得已而打破,为情为爱?否!只为无路可走也(读者,根据这句话可以说明我当时可能想放弃文学。总之,我对文学是有时想放弃,有时又想坚持。天天处于来回摇摆之间)。

曾经犯过多少不可饶恕的罪孽(指我给父母带来的灾难),曾经为爱伤透了心,曾经伤过别人,也曾经被别人伤过,如此才知“情”之一字,害人之极哉!

爱恋过的人诸如国珍(我在学校的初恋女友),小兰,凤琴小瑞以及干姐王凤莲(我当时根本没有喜欢王凤莲,为什么会加上她呢?我也不知道。现在想来,可能是为了凑人数吧。文人大都喜欢夸大其词,我也一样)

至如今之恋人小琴,磕磕碰碰,经历过不少风风雨雨。于是,相信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书中的山盟海誓,信誓旦旦,以及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诺言全都是假的------

写完后,我想去上厕所,就随手把那个日记本扔到了床上。等我回来时,那本日记已经落到了搬运工大个的手里。

他正站在宿舍空出来的那段位置,当着众多女孩子的面把我写的那一段朗诵了起来------

刚刚朗诵完,从人群中走出一男一女来:那男的个子矮矮的,大约有二十出头年纪,怀里抱着一把吉他;女的倒是挺高大,显然年龄要比男的大很多。

那女人身材苗条,穿着一身灰白色带红点的连衣裙。我们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只听那女人大声说道:“要比才艺,我们俩也算一个”说着,她向那个男的招了一下手。

于是,那男孩子拨动琴弦,那女人在那里一边跳舞一边放声歌唱起来:“星星还是那颗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山也还是那座山,河也还是那条河------”

说实话,别看这女人长得不怎么样,这歌唱的确实好听,调拿捏得很准。她刚刚唱完,大家都鼓起掌来。听人们议论,这一男一女是江西的。女的本来有老公,是和这位男孩子私奔出来的。

接着,他们又演奏了几首。那女人觉得累了,就想歇一歇。

这时,搬运工“大个”站出来说:“她唱累了,我们总不能这样冷清吧。有那个会唱歌的再出来唱几首大家伙听听?”

读者,我跟你说过,我喜欢唱歌,而且自信唱得很好,这种自信就像我对文学和我长得帅一样。我们一家出这方面的人才。

虽然当不上明星,但是唱起歌来就是能博得大家的好评。人有点本事都想然大家知道,我也一样。

于是,我就站了出来:“好!现在我为大家演唱一首《心雨》。我不要搭档,我一个人既唱男生,又唱女生。”

于是,我就仿着女生的声调尽量用心用感情去唱这首歌,当轮到“想你,想你,想你,最后一次想你”时,我又改成男人激x高昂的声调。

这首歌唱完,宿舍里一刹那间鸦雀无声。大家伙都被我的歌声深深地打动了。

就这样安静了有一分钟,众人都为我鼓起掌来。这时,人群中有人高声喊道:“再来一首,再来一首。”我就又给大家唱了一首《再也不能这样过》。

我为啥会选择唱这几首歌?这件事还要回到五年以前。我十八岁那一年为那篇小说流浪回来后,我父亲在我家的场地里种了几分瓜地。等那些瓜快成熟时,他让我住在瓜庵里看瓜。

由于天气炎热,我在瓜庵里睡不着,每天没事了就走出瓜庵,站在瓜地地头,对着空阔的田野高声歌唱。我那时最爱唱的是小虎队的《爱》和刘欢的《再也不能这样过》,还有《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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