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节(1/2)

日期:201-0-119:0:9

一四九荒诞的“亲子鉴定”

派出所同学辖区有个老太太,儿子去年秋天车祸死亡,儿媳和两个双胞胎孙女继承了大部分财产,包括一套三居室住房,部分现金,房屋市价00万,尚有80万贷款,法院通盘考虑,判给老太太20万补偿,加上现金遗产,共计26万。[书库][].[4][].[]

老太太不能接受,理由是那房子是我儿子的,儿子死了,凭什么留给媳妇住?媳妇以后肯定会再嫁,再,我儿子还有个没出生的骨肉,我的给孙子留着!

老太太所谓“没出生”的骨肉,是指其母子隐瞒媳妇在家收留的保姆三,三是老太太从老家找来的,就是为了生孙子,传宗接代!儿子过起了家外有家的生活,合法妻子并不知情。

老太太儿子“仙逝”,三才怀孕没多久,等遗产分配一出来,老太太和三一起急了,三没什么见识,没主意,老太太老姜死皮,骨子里硬朗,琢磨着得找人,仗着平时喜欢到处窜,跟派出所也熟,就找到了我同学,让我同学帮她找找人,省得她孤老太太后半辈子吃亏。

同学给她缠了半天,心里也明白这老太太荒诞,老太太以前没少帮忙抓偷、抓流窜犯,碍于情面,就把我拖进去了,没办法,跟老太太见一面吧。

于是有一天下午我刚好去外单位办事儿,顺带去了派出所,跟着老太太见了一面。

这老太太前前后后一顿唠叨,我告诉她那房屋就算是他儿子婚前买的,婚后人家儿媳妇也跟着还了贷款,房屋除了你儿子自己的首付款,其余就是共同财产,作为遗产那部分有限,肯定照顾妻子儿女,何况房屋还有八十万没还上,就算给你,你拿什么还?

老太太又,那我那就要出生的孙子怎么办?他是男孩,就该继承家业!

我告诉老太太,首先您安排这三怀孕,你和您儿子已经违法了婚姻法,您那孙子并没有合法身份,现在没出生,胎儿不能作为公民享受遗产继承权,就算将来出来,首先也要确定亲自身份,才能考虑继承权,您儿子已经遭遇不幸了,您未来的孙子身份很难得到确定。

老太太,她打听了,只要孙子一出生,就做亲子鉴定,到时候,可以让孙子跟他那俩姐姐做鉴定。

我当时就懵了,这谁给老太太出的歪主意?让那私生子跟婚生的双胞胎姐妹做“亲子鉴定”,那叫“血缘鉴定”,血缘鉴定跟亲子鉴定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除非双方自愿,否则不具有法定效用,不是一个妈生的两孩子,基因不符的可能性太大,这还不包含双方都有可能隐瞒了真实的父母。

打个简单比方,两妈生的两孩子,很有可能并非同一位父亲,万一其中一个妈妈跟别人偷摸产生关系,那么这个孩子跟另一个孩子,就毫无血缘关系,这样的鉴定,没什么准确依据。

老太太听我这么一,来劲了,问我是不是他儿媳妇那俩闺女,可能不是她儿子亲生的?

这什么人啊!我告诉她,就算你儿子戴了绿帽子,只要出生证父亲一栏他签了字,这些年全家一个户口,实事形成亲子关系,您也改变不了那俩孩子的合法继承权!

老太太还是不服,又提出让孙子跟自己做血缘鉴定,我这可以,可这只能证明这孙子跟您有血缘关系,还是确定不了他的生父就是您已故的儿子。

老太太,儿子是我生的,这孙子跟我有血缘关系,不就能证明跟我儿子有血缘关系么?

跟您有血缘关系,确实跟您儿子也有血缘关系,但并不等同于亲子关系,亲自,就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的鉴定,您这种隔代鉴定,存在若干不确定因素,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老太太还是不信,结果那孙子一出生,还真去法院起诉了,要求孙子跟两个孙子进行“亲子鉴定”,被法院驳回。

血缘鉴定完全依据自愿原则,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没有监护人同意,不可以强迫做鉴定,何况这种“亲子鉴定”不能作为确定亲自关系的合法依据。

更可笑的结果还在后面,老太太自己做了鉴定,奇迹产生了,那孙子跟老太太没有血缘关系!老太太纠结的要疯了,明明就看着儿子跟保姆在一起,这保姆难道隐瞒了什么?保姆也觉得冤,一口咬定老太太儿子并非老太太亲生,想来想去,竟然又跑到法庭,请求法院同意儿子跟那两个姐姐做“亲子鉴定”,已证自己清白.......

由于双胞胎母亲拒绝了保姆要求,血缘鉴定无法进行,老太太赶走了保姆和男婴。

日期:201-0-122:02:4

在这里有有点要强调,我写的是根据案件改编的,并非卷宗本身,延伸了取证手段,只是为了让大家知道多种可能,不是叫别人作假,我想为弱势群体提供参考,不想用虚伪的道德忽悠群众,证据的合法有效是由法官判断的,在中国,法律需要结合国情,所以同一个案件,会有完全不同的判决,我希望,我能够提醒你,遇到问题,不要死板,要多考虑,多分析。

当然,遵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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