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2/2)

照顾弟弟。

所谓的交出全部企业,也不过是经营权,夏宁的父亲做出了精明的选择,企业交给你管理,但资产在弟弟名下,并请大律师代为监管。

夏宁这两年在市场锻炼,已经深知创业难,想拥有如此规模的企业,绝非三年五年。经过深思熟虑,夏宁接受了父亲的条约,但同时也签订,随着企业的发展,夏宁每年按业绩提取一定的分红,并逐年专为股份。

夏宁的父亲这几年早已身心疲惫,两人各自让步,夏宁开始接管企业,父亲做顾问。

夏宁渐渐取代了父亲,后期决策夏宁的眼光比父亲高远,十年以后,夏宁已经拥有了数家连锁酒店,资产比父亲交给自己打理时,多出了数倍。

夏宁的弟弟仍需经常住院,父亲过世后,继母和夏宁争财产,要求全数拿回“公司”,当时的公司已经不是当初父亲交给自己的两家酒店,资产扩大了五倍,夏宁很清楚继母的目的,就算为了弟弟,也不能把企业交给继母。

继母最后只得到了一套房子,弟弟名下的企业,和夏宁后来自己挣的财产,全都没有落入继母口袋,毕竟从一开始父亲就不相信自己,夏宁早有准备,后期每一次扩张,都以她自己的名义。

夏宁对弟弟不薄,原有的资产仍归弟弟,每年都有升值,无论怎么忙,每周两次去医院陪护弟弟。

夏宁也经历过结婚离婚,所谓的“中国式婚姻”,婚姻到了一定阶段总会变化,男人要离婚总有借口,李鸭棚离婚是为了“想要一个家庭”,夏宁前夫,不能为了婚姻混一辈子。

夏宁的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没少要钱投资,夏宁因为母亲一辈子没有得到父亲的爱,非常珍惜自己的婚姻,可惜,遇人不淑。婚姻不是你怎么俯首,他就怎么感动,反正,男人要是渴望变来变去,你就是梅艳芳,他也盼你早死!因为你只有百变,他要的是花天酒地。

夏宁离婚时,据前夫仍不满意,因为没分到手多少财产,一肚子怨气。

夏宁弟弟经过漫长的治疗,每年总有个阶段可以在家,也能陪姐姐话,但每到这个时候,继母又会阴魂不散,有一次差点绑架夏宁的孩子。

还是弟弟拼力阻挡了丧心病狂的老太婆,夏宁再也不敢让弟弟和继母来往,报了警,由于他们是“亲属关系”警方居然没有理会,夏宁不得已,只好雇人看家。

一转眼,夏宁已经快四十了,看上去依旧年轻,但同事,夏宁内心相当疲惫,弟弟总是生病,这么多年下来,曾经的怨恨早已不再,孩子和弟弟差不多就是夏宁的希望,这么好的一个女人,却没有遇上一个肯珍惜她的男人。

想起王菲翻唱邓丽君的歌——“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幸福和一个男人有关么?一定要找到一个男人依靠?哦,应该是吧,但无论王菲还是夏宁,都没找到。

又怎么样呢?没了拿自己的钱包三、蒲夜店的渣男,想要乘风而去,也不会那么多放不下,好过看男人脸色忍气吞声,一辈子无法逍遥游!

日期:201-09-1619:54:6

整理再发——

婚外情有效证据: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暴露,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嫖娼通常有警方的笔录;

(三)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四)捉奸在床,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陪同前往的亲友可作为证人。

捉奸可能会触犯他人的**权或者其他权利,原告取证据时应慎重,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二、婚外情证据采取时的注意事项

(一)第一类证据:对于过错方自己的叙述,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以作为证据采纳。

(二)第二类证据: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是婚外恋,这种行为无疑是违背夫妻应互相忠实的义务的,但是不是达到认定为婚外情的情况,视此事件的影响是否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定。

(三)第三类证据: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四)第四类证据:影视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注意拍录的证据有被法院否认的风险,因为可能侵犯他人**。如果是妻子跟踪丈夫,进入现场拍摄,法庭一般会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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