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9章 新道(1/3)

斐潜的话,让司马徽一阵沉默。

其实汉代衰败,其实就是被皇帝和儒家两个方面共同作用之下,给彻底玩坏了。

在汉初之时,整个朝堂的社会次序并没有像是当下如此的混乱和恶劣。刘邦带军攻入秦国时,诸将都去抢金银财宝,而萧何则带人去抢秦朝的档案馆,后来萧何根据秦国的法律,以黄老无为而治,清静守法,约法省禁,顺应民心的原则,对秦法进行了修改,制订出了《九章律》,以后“萧规曹随”,西汉建国的法制基础得以巩固和完备。汉文帝、汉景帝大体上都是依法治国的榜样,并没有把君主个人意志加于法律之上。

汉文帝灞桥惊马事件,就是一个皇权无法凌驾于法律的典型案例。汉文帝想加重处罚,但最后仍然不得不依法办事。这就是文景黄老之治的表现。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都共同遵守的,身为帝王,也不能把自己的个人情绪和意志加于法律之上,但遗憾的是,由刘邦、文帝、景帝、萧何、曹参等一帮人努力开创的清静无为,依法治国的传统,被汉武帝和董仲舒两个人,联手掀桌了。

汉武帝扶持董仲舒,是因为汉武帝想要用董仲舒来冲击黄老之学,汉武帝或许想着后世的皇帝会懂得再次扶持起另外的教派再来打压儒家,却没有想到大量新被提拔起来的儒生,在原本大量黄老之学的官吏当中,自然而然的形成了朋党,党争也就成为了儒家一项优良传统传统,并不断的发扬光大,直至变成真的“独尊儒术”。

独尊儒术的政策在汉武帝执掌大权之后被强行实施,大量的儒生被提拔出来,这就结束了“文景之治”清静守法的时代,“以德治国”取代了“以法治国”。

“以德治国”被朝廷表述为“德主刑辅”。

原本的“刑”是有明确的条文规范的,但是“德”又是怎样的呢?董仲舒提出可以采用《春秋》来决狱。所谓“春秋决狱”,就是按孔子所着的历史着作《春秋》作为判案的依据。这是一部历史着作,一部历史书怎么能成为判决案子的依据呢?照董仲舒的说法,因为这部历史书是以“德”为基本原则的。

官方解释权在手,那么许多法律自然像是全身上下只穿了袜子的人一样,不管大小丑美与否,全数露了出来,普通百姓说怎么如此行径果体的还管不管啊,官府会指着袜子说不是还有穿着袜子么……

因此,有一帮熟读古书的儒家子弟在旁帮忙,皇帝或是大员要从史书中找出任何一条合乎自己心意的典故,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所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直接结果,就是皇帝通过董仲舒的儒家,不再受任何法律的制约,皇帝的意志就成为法律,名为“以德治国”,实为皇帝集权专断,这是极端的人治。

从此之后,汉武帝以后的皇帝和儒家担任的各级地方官员,便开始了长达千年的人治。这些既得利益者,不断的继承和发扬人治传统,将其推动到了极致。

而斐潜若是想要在此时来变革已经是形成了几百年的人治,那就等于是要搬动全大汉所有既得利益者的奶酪,而这些人会轻易的拱手将相关的利益让出来么?

因此在不能大幅度改革的时候,小动作的改良就成为了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能因为几颗老鼠屎就将灶台都掀了么?

还是只能勺出来。

然后该给谁喝还是给谁去喝,至少在喝的碗里没有让人看到老鼠屎就是了……

“将军之意是……”司马徽眼光游弋不定,就像是两军交战之前的斥候,在刺探着斐潜的真实想法。

“陛下至平阳北狩之时,曾至山寨之中,视察农桑,体恤民夫……”现成的大旗斐潜自然不能错过,扯过来大力摇晃,一脸虔诚的朝着东方拱拱手,说道,“陛下仁德,不顾天胄之躯,亲历亲为,更是与民同食,亲尝杆糊,在场众人,无不涕零……”

“陛下圣明!”斐潜这堂堂正正的大军开出来,司马徽自然也能是举手投降高呼万岁,一同向东方表示自己的敬意。

“……然,某观当下众多儒家子弟,不知民辛,不尝民苦,如何言农事?不修武艺,不经战阵,何来论兵法?不施授教,不拓民智,如何谈教化?”斐潜敲了敲桌案说道,“仲尼巡游六国,因材施教,启蒙万民,方得儒道之妙,岂有坐而清论即可得道者欤?”

“将军所言甚是!”对于这个论点,司马徽自然是举双手赞成,一脸的心有戚戚焉,然后迅速开始盘算着,斐潜的这个说法,确实是堂堂正正挡无可挡,而且从某些角度来说,司马徽也同样不愿意看到当下的局面。

当下举孝廉制度,举的都是人治的关系户,至于有没有能力,基本上就是属于彩票开奖一样,500万的大奖么有是有的,但是绝大多数还是五块十块的小奖,当然,还有一大片连五元十元都中不了的……

而司马家,因为司马防和司马朗先后辞职,已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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