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寄奴的命,就是吃大小姐的剩馒头(1/2)

现在的情况,女儿马灵雨虽然并不完全清楚相关的一切,但毕竟,她牵涉不浅。如果不是一个万分可靠的人,马致礼敢把女儿托付给对方吗?

真的不敢。

“罢了,过几天,开始进行命图的赋予,之后,走一步看一步吧。”

想来想去半天,马致礼最后也只剩一句无奈之语,走一步看一步。

三天之后,过去一年积累的人鼠,全部用光。食用人鼠并成功拥有一丝智慧的猫,数量从最初包含白予在内的八只,来到了三十一只。

马致礼叫来女儿,开始进行接下来的一步,给这些拥有了一丝智慧的猫,赋予命图“寄奴”。

父女两人一番准备之后,白予和其他的猫一起,再次被关进了先前那间屋子里的大房间。

小房间内,马灵雨看着桌上,一笼屉热气腾腾,颜色灰不溜秋的杂粮馒头,三十一个杂粮野菜馒头挤在一起,看得她忍不住皱眉,“唉,又要吃这玩意儿了。”

马灵雨从小就没吃过苦,小时候,在家里的牧场,那是肉夹馍和水盆羊肉管够。

长大了搬来鄂省,也是顿顿精细的米饭,有鱼有肉。

杂粮野菜馒头这种粗糙的食物,她别说吃了,见都没见过几回。

马灵雨曾经在一本叫《游园杂记》的书上看到作者说,吃惯了大鱼大肉,偶尔吃点糙的,会觉得特别好吃,但上一回马灵雨吃过杂粮野菜馒头之后,恨不得把这书的作者从坟堆里扒出来,往他嘴里塞几个杂粮野菜馒头,再给他灌两斤养鱼的水。

不过,现在,马灵雨还是不得不吃,因为,别人吃了也不管用。

反正,她老爹马致礼是这么说的。

马致礼当然不可能骗自己女儿,这个杂粮野菜馒头,实际上,就是命图“寄奴”。

主体由用三种不同的野菜,三种不同的杂粮,在加上面粉糅合蒸制而成,面粉还必须得是掺了沙子的。

这玩意儿,稍微条件好点的农夫都嫌弃,就更别说马灵雨这样的富家小姐了。

蒸制好的杂粮野菜馒头,上面还得盖上一个小红章,这个红章图案,才是整个命图最核心的部分。

最后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由一位大户人家未出阁的小姐,咬下一口。

马致礼看着女儿,劝道,“灵雨,吃吧,趁热,冷了更吃不下了。”

马灵雨不想说话,心一横,眼一闭,拿出来喝中药的架势,一口又一口,不到半分钟,三十一个杂粮野菜馒头,每一个,都被她啃了一小口。

艰难完成了任务,马灵雨赶紧灌了两口蜂蜜水,“阿爹,我这么幸苦……”

“要多少?”马致礼直接问道。

马灵雨都不用把话说完,当爹的马致礼,已经知道女儿要干嘛。

马灵雨笑了笑,“嘻嘻,不多不多,二百块。”

二百块,确实不算多,要知道,汉南铁厂的工人,一个月工资都有一百七八十块。

马灵雨一个富家小姐,吃了这么大苦,才要二百块,那真的是很节省了,至少,马灵雨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先说拿钱干什么。”

马致礼说道,二百块,他不在乎,但他在乎女儿拿钱做什么。

“庄晓蝶那小贼婆,前些天,骗了个队副位置,准备搞个宴会,我虽然不想去,可人家请我了,我不赏光也不好,对吧,阿爹。我去赴宴,怎么也得置办一身吧,还有租马车,也要花钱。”

马灵雨说着,完全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

其实,庄晓蝶根本不认识她,她其实根本就不认识庄晓蝶,只是她一个朋友算是庄晓蝶的朋友。

知女莫若父,马致礼当然一眼就看出女儿是在扯谎。

不过,马致礼对此乐见其成,他不认识庄晓蝶,不过,和庄晓蝶的父亲庄克己有过一面之缘,曾听对方提过。

庄氏商会,主要做运输生意,其次地产营造生意,有钱,但是在号称九省通衢的汉昌,比庄家有钱的实在太多了。官面上的关系,也只能说有,因为洗白的缘故,在黑的那一块,已经算不上有关系,只能说,不少人欠着庄家家的人情。三样,单独拿出来,都不值一提,但三样都有,却让很多人都愿意和他们打交道。

别看庄晓蝶对蒋纹鸢一口一个阿姐的叫着,像个小跟屁虫一样,但平日里,一群尚未婚嫁的小姐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别人叫她阿姐。

过去,马致礼对自己女儿和汉昌的富家小姐们凑在一起这件事,是不反对也不支持的态度,不过,现在面对那未知,但是应该会如期而至的致命威胁,马致礼已经改变了想法。

如果入秋之后,他还没找出那个能将人变成动物的迷雾的线索,就只能变卖松雾谷农庄,先搬去汉昌暂住一段时间,再考虑其他。

而女儿和汉昌的闺阁小姐们交好,绝不会有坏处。

“阿爹,阿爹,你愣着做什么,你到底给不给啊?”

马灵雨看自己老爹在那里愣了半天也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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