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2/2)

深的黑眼圈,下巴上青色的胡渣也不含糊地钻了出来。两天的疲劳,好像消耗了他好几年的生命力。

他没有时间去感叹,只是小心地偏过头,找到额头上抓落一小片薄皮的地方。那里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但是伸手轻轻地摸了摸,还是能感觉到,皮肤依然是紧绷得略嫌干硬。

他不放心地又检查了其他地方,充分地证实了自己的想法:情况没有变严重,但是也没有恢复到以前。

“我当时以为,这条手串虽然没有办法解开诅咒,但能够暂时停止诅咒。”庄怀秋说,“唉,可惜我还是太天真、太乐观了。”

田园园吃了一惊:“不行吗?”

庄怀秋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田园园看着他的脸,很快明白过来。他的脸就是最好的答案。如果手串真的可以暂时停止诅咒,那么他的脸又怎么会像一块即将裂开的玉石?脚底下不由自主地一阵发软,她低头看了一眼戴在自己手腕上的那条手串——假庄怀秋送给她的手串。

“手串只能延缓诅咒。”庄怀秋很平静地说出这个令人失望得心冷的结论,他是真地已经克服了,一心要面对现实了,“我后来又偷偷地回去过一次。园园的父母见过我,但是亲友对我依然是陌生的。我从其他人那里,旁敲侧击地得到了一些园园病发前后的资料。我从她的一个堂妹那里也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园园以前也一直戴着手串。但是发病前一天,那条手串不见了。她也问过她,园园说和朋友见面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结果第二天,园园就开始觉得皮肤又干又痒。她发展得很快,从一开始有皮屑掉落,到最后死去,整个过程也就是一个多月的时间。”

“再参照我的情况,我不得不这样去想。”

“手串虽然可以延缓诅咒,但一旦失去了手串的保护,诅咒也会加速发作。”

田园园微微颤抖了一下。庄怀秋的声音还是一贯的轻缓,可是他刚才说的每一个字都仿佛一记重锤敲打在她的心口。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庄怀秋的脸,好长时间都移不开目光。坦白讲,她是对他抱着一线希望的。因为庄怀秋很显然知道得比她多,而且一直活到了现在。但随着交谈的深入,她才发现,他并没有给她带来希望。相反的,却是一点一点撕裂了她原本就渺茫的希望。

庄怀秋慢慢地,慢慢地,将他一直抄在口袋里的双手拿了出来。在他的左右手腕上戴着一串黑色的手串。那幽幽的黑色越发衬得他的手白得像雪一样,还泛着玉一样洁白的光泽。

田园园一直很喜欢白色。就像很多女人,都会相信白色象征着纯洁和浪漫,所以才会成为婚纱的最佳选择。又有多少男人不会期待自己喜欢的女人穿上纯白的婚纱呢?

可是这一刻,田园园忽然觉得白色简直是世界上最恐怖的颜色。比起那沉沉的、没有生命感的黑色,还要恐怖得多。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庄怀秋的手,不是不想转开眼睛,而是实在转不动。那双玉白得能泛出光泽的手,散发出一种冷幽幽的吸引力,明知道是危险的,也让她无法不受影响。

他的手指微微张开,从口袋里拿出来,就一直维持着某种形态,一点儿也没有动过。

田园园相信,他的手维持这种形态已经很久了。不只是从口袋里拿出开始,可能好几天前,甚至更久之前就已经这样。因为即使她站在这里看着,也能清楚地知道,他的手已经不像是血肉铸成的手,而更像是玉石雕就的手。一不小心,一个轻微的动弹就会彻底碎裂。

庄怀秋对她的反应也完全能够接受。换成谁,不会像看鬼一样地看着这样一个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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