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天灾将至,灾害和罪己诏(3/3)

朱由校是想等毛文龙、苟真怀传来朝鲜的进一步消息,再在朝堂上进行讨论,以便最后决定。

但他没想到在登州的袁老师呈上的奏疏,直接把这件事捅到了朝堂上,掀起了一场大争论。

说起来也不意外,在一个根深蒂固的纲常伦理国家,袁可立自然也禀持着这样的普世价值。

在他看来,朝鲜擅自发动政变废除一个合法且与明有交的君主,绝对是一件忤逆不道的大事,是不能接受的。

“李珲袭爵外藩已十五年,于兹矣,倧即系亲派,则该国之臣也。君臣既有定分,冠履岂容倒置。即珲果不道,亦宜听大妃具奏,待中国更置。奚至以臣篡君,以侄废伯,李倧之心不但无珲,且无中国,所当声罪致讨,以振王纲。”

袁老师的观点鲜明,政变是非法的,是违背纲常伦理的,“即珲果不道”也应该“待中国更置”,他甚至主张派兵“声罪致讨”。

所谓的“声罪致讨”,就是派明军入朝,再把李珲扶持起来当国王。

因为不是占领朝鲜,袁可立也不认为朝鲜人会臣服李倧,并与天朝上国的官兵作战。所以,把李珲再送上王位,或许并不需要兴师动众。

即便如此,朱由校也不同意袁老师的判断,更不同意贸然采取行动,打乱针对建奴的军事计划。

李珲是个骑墙派,虽不敢仇明亲金,但对东江军的帮助也很有限;如果李倧能够接受他想出的条件,便能对后金形成更大的威胁。

只从利益上讲,承认李倧的合法性,也是朱由校的选择。至于什么程序合法,什么篡逆,睁一眼闭一眼又有何妨?

拿着袁老师的奏疏,朱由校思之再三,没有留中不发,或是用密奏形式先做通袁老师的思想工作,而是选择了在朝堂上进行廷议。

必须让朝鲜方面知道明廷对于承认和册封是有不同意见的,让他们进行争取辩解,做出承诺,并接受明廷的条件。

如果轻而易举地得到承认册封,李倧不会珍惜,也不会卖力,怎能成为四方布置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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