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真是个傻子(1/2)

“色狼!”大胭脂冷声说道。

燕蛮儿摊摊手,坐下来,说道:“色狼?喂,我要是真正的色狼,你觉得你能坐这儿这么骂我?”燕蛮儿抬起头,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但见她惊讶的神色更添媚态。

“我会杀了你,挖了你的眼睛!”大胭脂恶狠狠的说道。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如此大的侮辱,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全族捧在掌心的人物。就算嫁了大单于,也因为貌美,颇得大单于恩宠,那里受过这样的对待。

在匈奴,她就是仙女一般的存在。结果在这个小子面前,自己居然成了下凡的村姑。

实在是可恨!

燕蛮儿也忍不住冷笑一声,握着她脚的手不由得紧了紧,然后说道:“你还真想杀我啊。你信不信,我在这儿做些你意想不到的事情。”

燕蛮儿一边说,一边露出猥琐的表情,而且握着她脚的手也乱动起来。

大胭脂立即害怕起来,伪装起来的坚强瞬间便有坍塌的局势。

“你的护卫不在这儿,侍女也不在儿,荒郊野岭的,别说我欺辱你,就算我杀了你又有谁知道?你这女人也胆大了,居然敢一个人跑这么远,不过你既然送到我这儿来,若我不表示表示,岂不是显得暴殄天物。”

燕蛮儿越说越是像那么回事。

大胭脂都觉得他会不会真的会对她无礼。

“你···你想做什么?”她想将自己的脚抽出来,可是任凭她用多大的劲,都没办法将脚抽走。

燕蛮儿嘿嘿一笑,说道:“我能做什么,我一个轻狂少年,又能做些什么!”

大胭脂怒道:“你若再这般轻薄于我,我真的会杀了你!”

燕蛮儿忽的欺近身子,目光灼灼的盯着她的眼睛,沉声道:“那我倒要看看,是你先杀我,还是我欺辱你!”

两人的眼睛就那样盯着,两个人都仿佛忘了时间一样。

燕蛮儿看着她的眸子,她的皮肤和五官和蒲公英很像,不过,和蒲公英的青涩不同。这个女人就像一颗成熟了的蜜桃,远远的看着,都能勾起他心中最原始的欲望。

这是一个天生带着媚气的女人,怪不得能让匈奴大单于专宠,怪不得,她一出现,便能让整个帐篷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他身上。

她就是这样光芒万丈的女人!

燕蛮儿忽然觉得时间有些长,他忙别过脸去,盯着别处,将她的脚上的药抹匀。

然后又从自己衣襟上撕下一块衣带,然后帮她系在腿上。

说道:“回去之后,记得用中原的烈酒清洗,这样你的腿才不会留疤痕。”燕蛮儿忽然觉得好没意思,自己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女子斗气,实在有失风度。

她也微微一愣,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威胁着要欺负她,这会子又变得关心她了。

被一个比自己年龄还小的男人这样说话,她的心里怪怪的。

不过也是在这个时候,她的心里生出一股异样出来,一种她从未感觉到的异样。

这段日子她一直在高压之中渡过,大单于突然病重,虽说没有性命之碍。但她知道,大单于无事,还能压得住部落里那些野心勃勃之辈。若是他真有一个万一,恐怕又是一番血雨腥风。

虽然对她来说,谁当大单于并没什么关系。按照匈奴风俗,无论是左贤王还是二王子登上单于之位,她都会被封为新的大胭脂。而且以她的倾世容颜,绝对又是专宠后帐。

但她自然得小心行事,她必须确保自己兰氏家族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才是重中之重!

她今天有些累,所以才来到这个小潭,这是她从小长大的秘密地。每一次,她来的时候,都会让保护她的女侍卫站在谷口,而她自己一个人进来。

二十多年了都没出过岔子,好不容易在美美的阳光下舒服了片刻,居然又生出这么一档子事。

也不怪大胭脂今日运气不好,虽然谷中深潭和外面的河水水下相通,但在匈奴部落中,水性如燕蛮儿这般好的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你怎么来这儿了,你是军谍?”大胭脂微微将心中的怒气收了收,然后说道。

燕蛮儿忙摇摇头,说道:“当然不是,我们两大部落已经签订了和约,我做什么军谍。不过是我因功刚刚给了我一个小部落,我便组织商队,来你们部落换些东西。”

大胭脂微微一愣,说道:“莫非你就是东胡大单于去卑封的白狼王,去年东胡的巴图鲁勇士?”

燕蛮儿倒没想到,大胭脂居然知道东胡的事。于是说道:“看来你的消息很灵通。”

大胭脂冷哼一声,说道:“你我两部世代相争,对你们的情况清楚一些,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吧。”

“你说的也是。”燕蛮儿盯着这个女人,果然是一个强势到极点的女子,真是一点亏都不吃。

燕蛮儿还待再说,可是远处传来一声呼叫。

“大胭脂!”听起来应该是大胭脂的侍女的声音,燕蛮儿心下一惊,忙拾起身,将她漂亮的脚放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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