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柳暗花明(1/2)
既然决定要尽快卖歌,陈锋便不再耽搁,开始认真的谋划起来。>
但现在他自己没公司,只能以个人身份和买家沟通,他也不可能恬不知耻的对外宣扬,自己在短短两三周的时间里又接连写出六首歌要卖。>
他想了一下,最好还是先尽量和更多艺人接触上,然后装出副我很欣赏你的声线与唱功,想给你写首歌,你听听合适不合适。>
这样事情就显得很顺理成章,毫不突兀。>
又或者接到别人的主动约歌邀请,那么自然能看似很合理的把歌拿出去。>
但奇怪的是,钟蕾的《乏味》都已经火好些天了,他并没有接到哪怕一个约歌的电话。>
思来想去,陈锋找出问题所在。>
钟蕾是个新晋歌手,并且特不擅长和喜好社交,在圈子里压根就没熟人。>
别人联系不上钟蕾,自然没办法通过钟蕾再联系自己这个“创作人”。>
至于他自己,倒是和卢薇与何家琪建立了联系。>
但何家琪这才刚买他的歌,都还没开始制作与宣传,别人都不知道。>
卢薇那边,旁人就更不可能把两人联系到一起去了。>
所以,或许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想找他买歌,但都苦于没办法联系上他而已。>
归根结底,还是他在娱乐圈里的人脉根基太浅,和人交换的名片太少。>
此外,别人也只知道他这个名字,并不了解怎么找到他,他在汉州也没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根据地。>
多方面因素结合起来,造成了他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结果。>
陈锋有样学样的模仿着别人,搁个人微博的简介里放了个邮箱。>
结果就是,他的邮箱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给塞满了超过两百封邮件。>
他只简单扫了一二十封邮件,就有点要崩溃的感觉。>
这些人也想得太美好了吧。>
“你好陈先生,我是一个很有梦想的歌手,我很欣赏你写的歌,请问你能不能写一首歌给我唱,我唱红了之后再给你钱。”>
“陈先生,我是个艺术天才,只要你把你的歌给我唱,肯定给你红遍大江南北。”>
“我现在没钱,我可以赊账买你一首歌吗?”>
“陈先生,五万一首歌,卖吗?”>
陈锋当场就给气笑了。>
你们这些人,比我还能活在梦里啊。>
问题很严重。>
以他的精力和专业能力,根本没办法在这海量的邮件堆里挑选出真正合适的买家。>
再说了,即便有业内相对有些名气的歌手给他发邮件,他又不懂行,又分辨不出来。>
他也不可能每个人都亲自去核实,做不到。>
短期内这招是不好使了,陈锋认为自己要等一个合适的契机,必须得当面谈,并且只和有价值的人谈。>
生命宝贵,怎能浪费?>
两天之后,陈锋等到了一个合适的契机。>
他接到郑柔的电话。>
原来是卢薇的生日要到了,她准备办一个挺热闹的生日派对,邀请他参加。>
陈锋还挺纳闷的,“柔姐,生日宴会不是很私人的场合吗?我这……”>
其实他本想说自己和卢薇打的交道也不多,并不算很好的朋友,哪怕对方办宴会的地点就在汉州,这也有点突兀了。>
郑柔笑道:“其实也没多私人。当艺人的,有几个私人的时间?卢薇还邀请了很多圈里圈外的朋友,说是派对,也是个社交场合吧。”>
“哦哦哦,我懂了。”>
“你还记得陈黎吧?”>
陈锋点头,“当然记得。”>
第一个要买他歌的人并不是钟蕾,而是当时开价二十万,但最终没能谈成的陈黎。>
郑柔说道:“陈黎对她错过《乏味》很遗憾,所以这次过来之前专程问过我你会不会到场,到时候她想当面向你约歌。”>
陈锋心头窃喜,面上倒是淡定,“那多谢柔姐引荐了。具体的到时面谈吧,我个人还是很希望能与陈黎合作的。”>
“那行,明天傍晚五点,东大街52号采薇庐不见不散。”>
“啊?采薇庐?我知道那房子,那不是长期不开门的吗?”>
陈锋挺纳闷。>
东大街作为汉州市中区十分著名的步行商业街,十分热闹,据说这边的店铺租金极其昂贵,不足十个平的小门面,月租就高达三四万。>
52号采薇庐正坐落在东大街的中段,朱红大门古色古香颇有韵味,从其围墙的长度可以判断出,这栋房子占地面积接近半亩,但平素里却几乎从来不开门,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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