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五十五 卧底(1/2)

故事五十五卧底

里昂的夏天威尔警官站定了,神情严峻,下一秒发生的事情让他措手不及。一把冰凉的手枪顶在了他的腰上,他半张着嘴,气喘吁吁。

两个周前,纳尔逊刚进入警队时,还是个略显沉闷的人。眼神冷峻,双唇紧紧闭在一起,那样子好像全世界最强壮的人用什么工具都撬不开一样。别人不太和他交流,他似乎也没有主动想融入大家的迹象。食堂中,他永远是形单影只地坐在一个角落中,连用叉子拨动食物的样子都无精打采。

一天,威尔主动拿着一碟子沙拉坐到了他的对面,他很惊讶,但也仅仅是打了一个招呼便低下头去。威尔找了些话题和他聊了起来,像他这样沉闷的人,一定对体育或者娱乐新闻不是很感兴趣,于是“政治”便成了威尔能想到的唯一他或许会感兴趣的东西。但是,他并不喜欢。恰恰相反,他对篮球很懂行,是个球迷,他从小就混迹在街球场,也是当地一支篮球队的“死忠”。他还几乎能把所有明星的八卦新闻都说的活灵活现,活像个公司中每天游手好闲,只会上网查明星新闻的女员工一样。

威尔渐渐和纳尔逊成了好朋友,出去巡逻时会要求上司把他们俩分到一组,并越来越信任他,不时地会邀请他去自己的住处做客。

一个月前,布鲁克林大街的史密斯金店遭劫,损失了数百万美元的金饰和珠宝。上级立刻成立了专案组,要求他们以最快的速度破案。威尔也向上级申请,要求将纳尔逊调入这个专案组,协助自己办案。两个人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反复查看金店被抢当天的监控录像寻找线索。劫匪是带着面具的5个人,根本难以辨清他们的容貌。他们分工很明确,看得出在动手之前他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抢劫计划。从控制人质,珠宝入包再到驾车逃跑,整个过程只有5分钟。

威尔愁眉不展,查了这么久,还是一无所获。但眼尖的纳尔逊却像一个救世主,在看了无数遍录像后找到了最关键的一条线索。劫匪在逃出金店之后,迅速钻入路边停靠的一辆汽车之中,警方也已接到报案赶到了现场。这时,出现了一个人,他与其中一个冲在最前面的警察相撞,延误了其抓捕劫匪的时机,随后便随劫匪车辆逃跑的方向从监控范围内消失。这个人具有很大的嫌疑,他很有可能是劫匪的接应,故意扰乱现场秩序,好帮助他们脱身。

他的左臂上有纹身,并且纹的是汉语,这种纹身的颜色很特别,是“鸽子血”纹身。纹身的颜色很深,印记很明显,说明他纹身的时间还不是很长,最多不会超过半个月。能做这种纹身的店本来就不多,只要稍微查一下,找出这个人不难。

远离市中心的康斯瑞尔纹身店提供了重要信息,一个周前,确实有一个叫做辛普森的顾客前来做了一个“鸽子血”纹身,他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特地要求纹身师在他的左臂上纹了“劲风”两个字。

威尔立刻着手调查辛普森,并于15分钟前攻入了他的住宅。他慌忙逃窜,最终还是被威尔他们堵在了一条死胡同中。但令威尔没有想到的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搭档纳尔逊此时正用枪指着自己。

“你疯了吗,纳尔逊”威尔大喊道。

“威尔警官,别再叫我纳尔逊了,在你临死前,你可以称呼我雷迪克,这是我的真名,告诉你也无妨”“纳尔逊”狞笑着,继续说道:“你以为我进入警队真的是要来当一个警察的吗实话告诉你,我就是金店抢劫案的劫匪之一,混入警队当卧底就是为了能随时掌握这个案件的动态。一旦风声松下来,我们就会立马销赃。”

说完,他朝辛普森喊道:“嗨,不管你是谁,哥们儿,你帮我们逃离了现场,真该感谢你。嚯,真不赖,你还有枪。真对不起,我为了混淆视听,拼命地诱导这个白痴怀疑你这个不相干的人,想让你当个替死鬼。不管怎么样,那笔珠宝有你的一份,尽管我们不知道你当时出现在现场究竟是为了什么。算了,我们先干掉这个威尔,然后再好好聊聊。威尔先生,上路吧”雷迪克已经觉得自己和辛普森有了一种默契,他对他使了一个眼色,即将扣动扳机。

此时,辛普森的枪也举了起来,对准了威尔的面庞。

“砰”,震耳的枪响声划破天际,子弹钻入肌肉的灼烧感与撕裂的刺痛感蔓延开来。“啊”一声惨叫后,雷迪克捂着右肩摔倒在地,他的手枪也随之飞了出去。威尔安然无恙,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射出子弹的辛普森。

“你,你”威尔对眼前发生的一幕瞠目结舌。

“威尔警官,你好,我是托马斯;辛普森,莱克县的治安官。那天,我正好目睹了那场抢劫案,但很不幸,我没能及时组织他们,而是与一名警察撞在了一起。”他说着把手铐掏了出来,靠在了雷迪克的手上。

“那后来你为什么跟着他们的车跑了”

“当时,我是去追他们的。不知道你怎么会调查到我的头上来,当你们拿着枪来追我的时候,我吓坏了。不过,我也因此做了一名成功的卧底。”辛普森打趣道。

“嗯嗯。”威尔连连点头,他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的身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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